作者:孫鈺杰,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 /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cf4ZpzwTlU0pmfz7uQ_VSA
隨著區塊鏈技術的快速發展,依托于該技術發展的虛擬貨幣的應用場景也更加廣泛。得益于網絡信息的傳播,越來越多的虛擬貨幣涉刑案件被大家所關注。虛擬貨幣作為一種特殊的財物,在刑事案件中的處置問題也成為大家日益關注的重點。
在這里,我們重點聊聊有權對涉案虛擬貨幣處置的國家機關有哪些?
01 誰有權「查、凍、扣」虛擬貨幣?
在刑事案件中,有權對涉案財物進行查封、扣押、凍結的國家機關主要有四個,分別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和監察機關。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條之規定,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與公安機關相同的職權。
根據《監察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監察機關調查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根據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涉案單位和個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實踐中,涉虛擬貨幣刑事案件大多涉及的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詐騙以及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因此,一般「查凍扣」主體是公安機關。
02 誰有權處置虛擬貨幣?
在涉虛擬貨幣刑事案件中,有權對被「查凍扣」虛擬貨幣進行處置的機關主要是是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
涉案財物的處置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公安機關偵查階段。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涉案財物的自身特性,對其進行先行處置。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對凍結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應當告知當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權申請出售。權利人書面申請出售被凍結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不損害國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權利人利益,不影響訴訟正常進行的,以及凍結的匯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將屆滿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依法出售或者變現,所得價款應當繼續凍結在其對應的銀行賬戶中;沒有對應的銀行賬戶的,所得價款由公安機關在銀行指定專門賬戶保管,并及時告知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
同時,根據《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于因自身材質原因易損毀、滅失、腐爛、變質而不宜長期保存的食品、藥品及其原材料等物品,長期不使用容易導致機械性能下降、價值貶損的車輛、船舶等物品,市場價格波動大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和有效期即將屆滿的匯票、本票、支票等,權利人明確的,經其本人書面同意或者申請,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依法變賣、拍賣,所得款項存入本單位唯一合規賬戶;其中,對于凍結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對應的銀行賬戶的,應當將變現后的款項繼續凍結在對應賬戶中。
對涉案財物的變賣、拍賣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原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商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嚴禁暗箱操作。
第二個階段是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生效后的執行階段。在此階段,由人民法院對涉案財物進行依法處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第一條之規定,本規定所稱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的執行,是指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確定的下列事項的執行:(一)罰金、沒收財產;(二)責令退賠;(三)處置隨案移送的贓款贓物……以及第二條之規定,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財產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執行。
由于虛擬貨幣價值受市場波動較大,因此,實踐中一般是在公安階段被先行處置。
03 誰有權來監督處置過程?
人民檢察院是我國的監督機關。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處置涉案虛擬貨幣過程受人民檢察院監督。《刑事訴訟法》第八條之規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十三章刑事訴訟法律監督、十四章刑罰執行和監管執法監督,分別從刑事訴訟活動中的涉案財物處置監督、刑事執行中的涉財部分監督兩個方面展開了規定。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五百五十一條之規定,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發現違法情形的,依法提出抗訴、糾正意見或者檢察建議。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五百六十七條之規定,檢察院應當對偵查活動中是否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八)對案件無關的財物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或者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而不解除的;(九)貪污、挪用、私分、調換、違反規定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的;……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六百二十一條之規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判決、裁定和決定的執行工作以及監獄、看守所等的監管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六百五十四條之規定,人民檢察院發現人民法院執行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提出糾正意見:……(五)損害被執行人、被害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案外人合法權益的;(六)刑事裁判全部或者部分被撤銷后未依法返還或者賠償的;(七)執行的財產未依法上繳國庫的;(八)其他違法情形。
此外,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系人對辦理案件的人民檢察院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
當然,涉案財物處置的監督還有內部監督,在此不做重點展開。
04 曼昆律師總結
綜上,通常情況下,涉案財物是由偵查機關進行查封、扣押、凍結,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通常的做法是將這些涉案財物直接隨案移送給法院,最后由法院對涉案財物和財產刑的適用處置,作出最終的處理決定。但由于虛擬貨幣的特殊屬性,涉案虛擬貨幣可以在公安階段先行處置,其處置過程受人民檢察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