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anApp
翻譯:白話區塊鏈
加密貨幣律師分為兩派。一派是歡呼雀躍的支持者,他們看到了Consensys與SEC的糾紛后,發表了一些類似于“耶,瓦克特爾律所介入了,頂尖的律師兄弟,我們一定會贏,看你們SEC怎么辦!”的言論,但這大部分只是噪音。另一派是那些閱讀了訴狀后無法停止拳打墻、扔訂書機并大聲咒罵的加密貨幣律師。因為雜亂無章的起訴書會導致糟糕的法律結果。而Consensys的訴狀在實質和形式上都非常雜亂。
非常重要的一點是:這并不是個別的觀點。在提交起訴書之后,加密貨幣法律界掀起了軒然大波。因為加密貨幣律師們通常在公開場合表現得很有禮貌,但在私下里卻對此進行了嚴厲批評。然而,關鍵共識是,瓦克特爾律所和Consensys的人在構建以太坊、區塊鏈和生態系統參與者的方式上完全超越了界限。這引發了極度憤怒的反應,甚至導致使用了不雅的措辭。這是加密貨幣法律界高層面臨的嚴重問題。
我們一直秉持著“公開批評,私下支持”的原則。因此,我們當然會在私下盡力支持那些陷入法律糾紛的良好區塊鏈團隊(比如Coinbase、Uniswap、Consensys),因為顯然SEC對他們的行動是極其非法的。然而,公開的建設性批評對于指出微妙但重要的概念上的滑坡至關重要。特別是對于那些可能希望從大公司采納觀點的小團隊來說,他們可能錯誤地認為大公司擁有最佳的法律論點,甚至可能被誤導認為這是“行業共識”的論點。同時,這也是為了讓你作為開發人員不被花言巧語所迷惑:“哦,那只是法律術語,別擔心,我們已經掌握了。”因為這不僅僅是“法律術語”,而且那些高級律師們也絕對沒有完全掌握。
附例 A:
Nooooooooo!
上圖就是一個嚴重的失誤,可以說是醫療事故級別的失誤。這種標題上的承認/放棄將成為SEC可能提出的判決動議的第一引用,或者在美國最高法院的意見中宣稱“以太坊是一個合同網絡”,真的令人咋舌。
我們來詳細看看。
債券是一種合同,所有債券都是合同。如果Consensys提出了一種新穎的債券但非合同的理論,他們就有責任提出并證明這一點。然而,他們沒有在訴狀中提出這個論點。因此,根據瓦克特爾律所的說法,驗證節點是與“網絡”/“區塊鏈”/“以太坊”作為合同相對方的合同當事方。為了否認Consensys與通過Consensys軟件在鏈上進行交互的人之間存在合同關系,瓦克特爾律所暗示合同確實存在,你知道的,以“債券”和“交易”的形式存在,只是沒有與Consensys有關。
不,這不是對詞匯的癡迷。在法律術語中,詞語具有界定案例的重要意義。Consensys的律師們知道這一點。在訴狀中,關于SEC的權力部分就明確提到了這一點:
根據Consensys的律師,以太坊的驗證節點是將他們的ETHToken作為債券進行質押。這一觀點是多余的、悲劇性的,也是一個致命的錯誤。
這里并沒有投資合同!根據Consensys的說法,SEC主張的管轄權是基于ETH交易涉及的"投資合同"的定義。然而,Consensys認為ETH是一種數字資產,也稱為加密資產或加密貨幣。他們認為質押的ETH是一種債券。此外,由于全球有近8000名開發者每月積極參與為這個全球計算平臺開發代碼,這就不可能被視為投資合同,因為沒有中央化的管理者或推廣者來獲取投資利潤。
感到困惑嗎?我也是。情況變得更加復雜,即使存在投資合同,SEC也沒有權力監管所有僅基于盈利希望而沒有合同義務的投資。基本上,Consensys將所有賭注都押在這一理論上,即不存在涉及Consensys自身的合同,只有交易者、交易、資產、債券、加密貨幣和Token。Consensys的軟件僅被用作實現數字資產交易的工具。
這一理論可能有一些道理,但Consensys提出的方式存在重大問題。
首先,這不應成為他們案件的唯一或主要論點。其次,如果他們聲稱缺乏合同關系,就不能以前述致命的債券放棄權來削弱這一論點。第三,他們需要更進一步,實際上闡明合同的存在或不存在。這需要確定合同當事方,并在此過程中揭示引人注目的基于區塊鏈和非區塊鏈的交易網絡,這些網絡可能類似于合同但缺乏可識別的合同相對方。這本應是Consensys最有力的論據之一,但不幸的是,該文中并未明確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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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medium.com/cryptolawreview/consensys-v-sec-constructive-critique-a62d003b8edd